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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对2020级本科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       发布者:2023-03-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体育学院将于本学期分批次对我校2020级的本科学生进行《标准》测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任务

202348日至 416日完成测试数据采集工作。

二、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内容为: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测试时间

1. 莲华校区48日周六、9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分批次完成测试。

2.呈贡校区48日周六、9日周日,415日周六、16日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分批次完成测试。

四、测试地点

1. 莲华校区:莲华体育场。

2. 呈贡校区:北区(怡园)体育场、南区(恒园)体育场。

五、测试方法

1.2020级学生以行政班为单位,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利用周六、周日分批次进行测试;

2.若因天气因素影响,导致测试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班长应主动与负责本班测试的教师联系商定补测时间和地点,确保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试。


六、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接到《通知》后,务必要求2020级的各班班长在47日前与负责本班测试的教师取得联系,以了解本次测试的相关要求和情况,并积极配合教师完成本次测试工作。

2.学生必须认真阅读《测试诚信承诺书》的内容,班长自行下载打印一份《承诺书》,并组织所有同学统一在《承诺书》上签名,并交给测试教师。学生在完成所有项目的测试后核对本人成绩,并签字认可。

3.班长组织该班同学,于测试前15分钟到达场地,准备测试。同时安排学生按学号顺序排队,逐项进行测试,每完成一项测试,全班统一转入下一项测试。

4.严格按照《2020级学生体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体育场进行测试。

5.学生在接到通知后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质锻炼、不熬夜、加强营养,测试当天必须按时吃早餐或午餐。

6.学生必须穿着运动装、运动鞋参加测试,做好准备活动,以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和测试成绩不理想等情况,测试前、测试中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需及时报告测试教师。

7.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清晰照片的校园卡或者身份证,服从教师安排和检查,按顺序和要求认真完成测试。有代测等作弊行为的学生,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按相关规定处理,测试成绩以零分计。

8.因事、因病、因伤等特殊情况需缓测的学生提前到体育学院教务办登记或测试当日到值班教师处进行登记报备。缓测学生需关注相关通知,补测预计于202310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生未登记报备者不予缓测,体测成绩按0分计算。学生已登记缓测但缓测当日未到场进行测试者,体测成绩按0分计算。

9.因病、因伤或残疾的学生,需开具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相关病历证明和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表,并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后,最迟于测试当天提交给体育学院现场值班教师,经值班教师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其填写的《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成绩处理办法如下:(1)申请免测两个项目的,这两项成绩按及格录入,与其它项目测试成绩一起计算总成绩;申请免测两个项目以上的,总成绩按60分录入。(2)对不按时办理免测手续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测试的学生一律视为缺考,成绩按0分计

10.学院接到通知后,请及时核对本学院2020级学生的专业、班级等信息,做好测试前的宣传教育和各项准备工作,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学生,如有学生信息遗漏或错误请于331日前主动联系体育学院白国庆、冯月老师。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体育学院  白国庆   冯 月  6591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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